第542章 双枪兵
山中这座唐陵,乃国师李淳风亲自选定,左青龙右白虎,端的龙盘虎踞,形胜异常。其宝穴龙砂,厚如膏脂,收天地人三才之气,堪称大宗。
墓主并非天潢贵胄。
死后由皇帝下旨,封了个大官,却没有紫薇命格,镇不住这方地脉。
下葬不出十年,尸骨就化了。
但龙脉宝穴还在,吸引山中精怪进入墓室修炼,久而久之便有灵性,能兴风作浪,幻化戏人。
早先宝穴被五毒黑蚰蜒占据。
蚰蜒浑身剧毒,血牙似爪,玄狐惧其凶悍,不敢轻举妄动。自打王小辫弄死了蚰蜒,玄狐便举家搬入墓室,修炼成人。
自诩“黑水帝君”,想借此方龙脉成仙得道。
看出王小辫命格非凡,玄狐起了歹意,欲要加害。不料王小辫一泡童子尿下来,足足废了它百年道行。
王小辫心思缜密,唯恐纵虎归山,抽出牛耳刀要结果玄狐。
玄狐废了妖气,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竟像人一般屈膝下跪,对着王小辫求饶。
王小辫狞笑道:“你我无冤无仇,屡次加害于我,杀你合乎道义,还有什么好说?”
玄狐击打丹田,干呕几声,从腹中呕出一枚拇指大血红丹丸。
那是玄狐修炼百年才结的内丹,说是天材地宝不为过。
活死人,肉白骨,纵然断气的老头舔一口,也能挨到三更才吹灯拔蜡。
王小辫心知内丹是件宝物,忙不迭接了过来。玄狐舍了百年道行,用内丹换条活路,见王小辫拿了内丹,以为平安无事。
不料王小辫眯起了眼,猛地向前一冲。
趁玄狐自以为捡回性命,手起刀落,好大颗脑袋削了下来!
要了东西还杀人,这才是绿林做派。王小辫将内丹擦了擦,用绳子穿着,挂在脖子下面做了吊坠。
那内丹猩红如朱,夜里能发毫光。
时间久了,与王小辫的人气沾成一团,竟如血玉般晶莹剔透。
每天办完事,王小辫把内丹拿在手里盘玩,久而久之,得了些灵气,脑袋开窍,一心想着做大事业。
街头地痞、绿林混混,欺软怕硬,虽说能混个衣食无忧,却成不了荣华富贵、封侯拜相。
王小辫恨极了老爹老娘没本事,连个农民都不如,害他在人世间挨打受饿。
将唐陵那些瓶瓶罐罐拿出来卖了。
事情做得不周密,又让官府安插一条“盗窃坟墓”的罪名,抓着要枪毙。走投无路,王小辫脚一跺,去了沧州投军。
俗话说“好汉不当兵”,又说“当兵为吃粮,吃粮为当兵”。
那个年代,若非走投无路,委实也没几人愿意当大头兵。啥叫大头兵?早期国内冶铁技术不行,钢材质量差。
头盔做不出,便只好打成一个类似脸盆的钢钵。
打仗的时候扣在脑袋上,像个飞碟。行军的时候解下来,当锅使,用顺手了,当盾牌挡刺刀也中。
脑袋上扣着这么个铁家伙,就有“大头”一说。出生入死你去,升官发财长官来。大头是个戏称,没啥地位,更让人瞧不起。
有志气的人投笔从戎,只为精忠报国,救黎民于危难。
王小辫没想那么多。
沧州投军,一来避开官府追捕,二来手底下有枪,欺行霸市吃东西不给钱,拿着吓唬老百姓,也算个“肥差”。
进了军营,王小辫一天挨三顿打。
里面拉帮结派,泾渭分明,也不是一进去就拿枪。给长官喂狗,给老兵洗尿痛,吃不饱活受罪,可把王小辫窝囊惨了。
第二年,王小辫也算老兵,跟着欺负新进来的人,日子才算好过。
王小辫入过丐帮,半个江湖人。
左右逢源,溜须拍马。渐渐在军营混得风生水起,拉拢了几个痞子撮土为香,时不时去街上抢点萝卜、米糕之类,大姑娘小媳妇见着没有不躲。
当时的士兵,都是“双枪兵”。
这位好奇了。
难不成军阀这么富裕,一个兵给两杆枪?
人多用机关枪,人少用冲锋枪?
实则不然。
所谓“双枪”,一把老式毛瑟步枪,一把烟枪。那年月,吃了上顿没下蹲,只想今天不记明天,国内一片颓废之气,麻木不仁,窝囊等死。
军中都抽烟土,烟枪不离身,这是一个。
长官要想手底下的人卖命,必须发足了大洋,拉来烟土让当兵的吸个饱,如此军队才有战斗力。抽了烟土不怕死,上阵敢拼刺刀,步枪可以丢,烟枪必须有。
王小辫在军营混久了,也染上烟瘾。
当时烟土并非国外卖进来,自大清鸦片战争结束后,内地开始尝试自己种植烟土,到后来品质、分量、口感都比国外好,国外烟土就卖不进来了。
王小辫他们抽的,是正宗桂州大烟。
油足,劲大,颗粒粘不燥,挑一撮放在鼻尖一闻,麻劲从鼻梁一下窜到后脑,骨头都酥了。
碰这玩意的,那是老寿星吃砒霜,活的不耐烦,没几个不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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