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2章 私事,大事,共事(1/2)首页

字体:     护眼关灯

第102章 私事,大事,共事(1/2)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第102章 私事,大事,共事 第(1/2)页

玄珠脸色突兀变黑,如受奇耻大辱,眉毛倒竖,蹭得起身。

“抱歉,抱歉,就是问问,别生气…”祖泽鸿连忙起身拱手,“是你自己说的,孙朝连都死十二年了,怎么还生气了。”

祖泽鸿的态度一半道歉,一半幽怨,玄珠胸膛起伏片刻,有点失忆似得的回想片刻,“我说过?”

“是啊,是你自己说的,你和那个二掌柜小竹,都是县主的陪嫁丫环。”

“胡说八道,陪嫁丫环又不是侍妾,我们是陪嫁女官。”

“啊?女官?!”

“对,我们是县主身边的女官,衡王府长吏司有名册。”

什么乱七八糟,祖泽鸿尴尬笑笑,“哦,误会了,你不会生气对吧?”

玄珠看着他片刻,突然自嘲笑了,“对不起,女官还不如侍妾,我的确不该生气。”

“饿了吗?口渴吗?”

祖泽鸿这是正经问她话,觉得两人暂时聊不到一块,还不如吃饭后再说。

玄珠摇摇头,再次坐下,“九箭是从七品,怎么对万余大军指气颐使?”

祖泽鸿也慢慢落座,“指气颐使?这不是个好词吧?从哪里看出来的傲慢?”

“我听校尉说,你让东江旧将两日内到大清河口集合,可他们是登莱巡抚麾下,而你是剿匪参赞。”

祖泽鸿哈哈一笑,“你要这么问,那就说来话长了。”

“你没时间吗?我想听听。”

好吧,看在挖墙脚的份上,只能大概给他解释了一下东江十年来的变迁,四十万变成二十万,他们对谁都忠诚,对谁都不忠诚,那对应的,他们对谁都恭敬,对谁都忤逆。

玄珠领悟能力很快,听完立刻问道,“先给个甜枣,再敲一棒槌?”

祖泽鸿乐屁了,哈哈大笑摇头,“那是喂狗,百姓是人,不能这样驱使。”

玄珠并没有继续问怎么做,而是微微皱眉问道,“你如何保证自己能去东江?天下官员没人敢保证…”

祖泽鸿摇摇手打断她,“天下官员没人能保证自己的职位,但他们能保证自己不会去东江,玄珠反着想一下,那天下官员都会保证让我去东江,大明境内没有我的位置。”

玄珠美目一亮,由衷赞道,“九箭聪慧,虽千万人吾往矣,果然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祖泽鸿说累了,刚想请她上船说话,玄珠抢先问道,“你请我共事?县主很好奇为什么。”

“掖县局限太大,其实对你我来说,大明境内无论到哪里,阻力都一样,没有权力,那就一无资源,二缺人力,且灾害抵抗能力堪忧。资源即动力,无非煤铁或水力,北方本就没什么水力资源,缺煤缺铁,玄珠也只能围绕种田或手工坊劳碌,只能不停扩大地盘,但被令家主身份局限,平度郡王和衡王参与也不行,那样就被官场掣肘了。”

玄珠神色如常,对他眨眨眼,“资源即动力?九箭专研四书五经和兵法,如今又专研西学?”

祖泽鸿猛得扭头,“有人来此地传教?该死的狗东西。”

他这愤恨太突然,把玄珠搞得一头雾水,“九箭误会了,我前年到过济南府,无意中看到白皮鬼在讲学,资源即动力,这类话好似他们的说辞。”

“那玄珠知晓什么意思吗?”

“大概明白吧,如同柴火一样,能转化为食物的东西。”

“哈哈,玄珠果然聪慧。前年到济南府找德王庇佑?”

玄珠眨眨眼,轻笑说道,“九箭为何认为是去找德王?”

“成化三年,德王就藩历城后,得到齐、汉二王贬为庶人时的居所,东昌府、兖州府的空闲之田及白云湖、景阳湖、广平湖三湖之地,又上书请求经营南旺湖的产业,正德十二年,德王薨逝,在位六十年。”

祖泽鸿淡淡说了一遍首代德王的富裕,玄珠立刻笑道,“九箭真乃诸葛在世,没错,县主虽出身衡王世系,青州距离近也有很多田产,但衡王、世子和作为宗理的二子接连薨逝,如今宗理朱常?乃上代衡王庶三子,幼时疏于读书,宗人府还在考校学识,并未承袭王爵,属实难以决定衡藩大事。

德王则不同,我们可以从海湾用漕船沿着大清河到历城,庇护于德王的王庄王田进行贸易,各取所需。”

“如此说来,玄珠已经谈成了?”

玄珠摇摇头,“九箭好似忘了,当今德王世子万历四十三年薨逝,德王悲痛丧子,十年前已由庶二子朱由枢打理宗藩一切事务,但他照例战战兢兢,不愿与县主合作。”

“县主是想把德王田地产出运到掖县,然后工坊加工送过去贩卖?”

“田地产出?并非如此,只是代为纺麻和榨油,德王有十万亩棉田麻田。”

祖泽鸿摸摸额头,眼神透露出一丝淡淡的冷意,南方改稻为桑,北方改麦为棉、改粱为麻,并非丝绸棉布粗布有什么大利,而是超级地主在稳定粮价,宁肯生蛆腐烂也不会低价兜售粮食。

玄珠看他透露出来的冷漠有点黯然,官员对宗室都是如此,惹不得恨不得,但官员可以不搭理你,稍微有纠葛就上书数落一顿,久而久之相看两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明末,弃子翻云覆雨请大家收藏:(m.xinqdxs.net)明末,弃子翻云覆雨青豆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本章未完,请翻页)

青豆小说阅读网址:m.xinqdxs.net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