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看着众人的模样,嘴角微微露出一丝笑意。
这红烧肘子正是他的得意之作。
前世的因为从小生活在孤儿院,他的伙食不是太差,但也不是太好。虽然能够吃到肉,但并不是每一天都能吃到,所以在工作之后,只要发了工资之后。
秦风总是会买上很多肉食犒劳犒劳自己。可刚毕业的他工资也就那么一点,在一通胡吃海喝之后,月底就只能吃泡面度日。
后来秦风就学聪明了,开始尝试着做一些美食。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他的厨艺也慢慢得到提高。这红烧肘子正是他最得意也是最爱吃的一道菜。
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秦风想这一口已经想了很久了,所以在购买猪肉的时候特别让摊主给自己多加了两个肘子。
除夕夜的时候,秦风就做了三个。他,子衿和小霍雄一人一个。此时刚好还剩下了一个。
原本是他早上已经炖在锅里,准备中午的时候吃的。
现在刚好拿来招待客人,说来这李公公也确实是有口福,如果他晚来一个时辰,说不定就吃不到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红烧肘子了。
秦风看着众人垂涎欲滴的模样。嘿嘿一笑,便主动站了起来,先是抓着那根肘子中间的骨头轻轻一提,整根骨头就从那肘子中脱落下来。
周围的几人看着那QQ弹弹的肘子。更是狂咽唾沫。
秦风则是不紧不慢的。拿出一副公筷和勺子。将桌上的那个肘子,分成了三份。
先是给李公公的盘子里,夹了大大的一块。
随后又给褚遂同样夹了一块。最后一块当然是给了自己。
为什么没有把整根肘子都给李公公,那是因为这肘子虽然好吃,但吃多了也是会腻的,一般1/3的量刚刚好。
“李公公,褚大人快尝尝我的肘子怎么样?这肘子可是我整整花了两个时辰炖出来的。”
“哈哈,那我就不客气了。”
公公此时早已忍耐不住。看着碗中散发着热气的红烧肘子。拿起筷子直接夹了一块。
但他没想到的是这周子竟然这么软烂,自己好像根本没有怎么用力就轻松的夹下来了一块。
此时被夹着的那一块肘子,随着其筷子的晃动,还在不停的颤抖。
暗红色的酱汁顺着顺着肉块一滴一滴的滴到盘子中。
那个肉香变得更加浓郁。如今再也忍受不住,直接一口将肉块吞进嘴中。
炖煮了两个时辰的肘子。此时已经到了入口即化的程度。
刚刚吃进嘴中一股浓郁的肉香便在口腔中炸裂。
李公公双眼猛的瞪的老大。一脸的不可置信。但这不可思议瞬间又转成了享受。开始疯狂咀嚼起来。
一边的褚遂见到李公公那陶醉的模样。也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一吃之下,立刻呆立当场,那肘子的味道简直颠覆了他的想象。
两人如同风卷残云一般。片刻时间就将碗中的肉块吃完。夸张的是连那些汤汁都被二人舔食干净。
这才心满意足的将盘子放下。
看着眼前如同被洗过一遍的盘子,李公公有些不好意思。
“让爵爷见笑了。咱家一生没别的爱好,但对这吃字一途确实难以割舍。不过咱家原本在御膳房工作过一段时间,自以为吃遍了天下美食。但今日吃了觉也这道菜,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美食。”
“哈哈,公公客气了。作为一个厨师,没有比光盘更好的夸奖了。”
“哈哈。”
原本尴尬的气氛被秦风这么一说,立刻变得轻松起来。
“厨师如同琴师一样,同样需要知音。对厨师最大的尊重就是吃完他所做的菜。所以我还要感谢二位。”
“哈哈,这么说我们还是爵爷的知音了。”
“哈哈正是,所谓高山流水觅知音酒逢知己千杯少。李公公褚县令,咱们共饮此杯如何?”
“好一个酒逢知己千杯少。爵爷果然文采斐然,只此一句当浮一大白。”
要知道秦峰当年可是干过销售的,不仅酒量惊人,这说话的功夫也自是了得。
几杯酒下肚之后,席间的气氛也变得非常融洽。
“李兄,不要客气来来来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酒过三巡之后,秦风站起身来,端起酒杯走到了李公公身边,准备单独和其喝几杯。
他的话音刚落。一边已经端起酒杯的李公公却是突然定在了那里。
“秦,秦爵爷,你刚才叫我什么?”
“李兄呀,怎么了?”
在后世的酒桌之上,一般两个不熟悉的人往往喝了一顿酒之后都会开始称兄道弟,这样会显得更加亲近。
秦风自然也有这个毛病,所以下意识我就将李公公叫成了李兄。
没有想到这李公公对这两个字竟然如此敏感。
“秦爵爷,你叫我李兄。你,你不嫌弃我是个太监。”
秦风这时才反应过来。在古代太监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因为身体的缺陷。我们往往会被很多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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