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当初古逸风向王霆买金丝楠木,就是为了制作匾额。
对他来说,生命中重要的女人,同时,又会伴随他一起生活下去的女人,赠予琼楼玉宇,不在话下。
那么这个题字,必须由他这位现象级书法大师亲笔才行。
“风沫院”,顾名思义,古逸风和姜沫丽的小世界。
名字中各取一字,十分雅致。
姜沫丽喜欢到不行,电话里一个劲告诉古逸风,自己有多激动,又有多少夜不曾合眼。
姜沫丽对古逸风,叫一个忠心,叫一个痴情。
“嗯,看着效果很不错。”
“是吧,我就说,反正没人不说好的。”
“对了,红红还是不肯用之前的那幅字,而是用了后面改的?”
“是呀,不知道红姐咋想的,原来的字多好,她却不要。”
姜沫丽似乎在为陶为红的拒绝而忿忿不平。
“没事,总要尊重红红的意思,我似乎猜到她的想法。
她啊,就是为我想太多,为自己考虑太少。”
古逸风叹口气道。
姜沫丽沉默不语,过会儿又嗫嚅道:
“阿风,你,你......”
古逸风貌似她肚里的蛔虫,双臂紧紧抱住她道:
“别胡思乱想,永远没有的事,你们都是我最最心爱的女人。”
姜沫丽眼中泪光盈盈,用力点头道:“嗯,我知道了。”
“好,我们回家吧,看看爸妈的牌匾气派不气派。”
“嘻嘻,可气派了,老爸喜欢得不得了,自打装上去,每天都要爬上去擦几次。”
姜沫丽偷笑道。
看得出,姜沫丽和古世隆关系尤为亲密,可见古世隆对她一定疼爱有加。
一个乖巧且聪慧的女孩子,而且有一股子男孩般的狠劲和义气,姜沫丽的性格,很受古世隆喜爱。
不是说古世隆不喜欢陶为红,而是陶为红身上有许多余穗安的影子,古世隆对此太过熟悉,反而另类的姜沫丽,就显得愈发闪亮。
从拜占庭回到名仕风苑,不过三五分钟。
今天是大年夜,古世隆余穗安也好,陶为红姜沫丽也好,都不用掐点上班,都在家里忙这忙那。
以前住在二室一厅,余穗安一个人忙,要忙一天。
现在住在大别墅,四个人忙,看来也要忙上一整天。
有意思的是,余穗安和陶为红都不喜欢找佣人保姆。
不喜欢家里有不相干的人,也不喜欢不相干的人碰触家里的东西。
她们都是天生的劳碌命,而为此既执着又投入,男人拿她们这样的,毫无办法。
古世隆如此,古逸风亦如此。
好在一个住8号,一个住9号,几步路的事情。
这不,从一大早,陶为红就过来帮忙余穗安了。
余穗安怎么会让这个孕妇儿媳有丝毫辛苦?
所以一个劲的阻止陶为红忙这忙那,但是陶为红又执意要帮忙。
好在余穗安也是过来人,陶为红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基本上没啥问题,于是安排一些简单的事,交给陶为红。
“老爸老妈,阿风回来啦。”
姜沫丽清亮的嗓子,响彻9号。
话说现在陶为红和姜沫丽,都管古逸风父母叫爸妈。
姜沫丽一开始战战兢兢,不怎么敢,咳咳,做小的难免害怕不是?
可是见古世隆很喜欢自己,对自己叫他老爸,那叫一个老怀甚慰。
于是大着胆子叫起来。
可这一旦叫习惯了,姜沫丽就比谁都叫得勤叫得响,自然程度,还远远超过了陶为红。
这也难怪,姜沫丽的身世着实悲惨,亲生父母就没一个靠谱的。
而古世隆和余穗安给予她的,正是她自小极度缺乏,但又做梦也想拥有的东西。
不知不觉间,姜沫丽早已把二老当成了自己的父母,外加公婆。
敬爱二字,体现的淋漓尽致。
听到姜沫丽呼喊,古世隆第一个从门厅走出,笑着对古逸风道:
“你小子,终于知道回家啦?”
“嘿嘿,手表收到了吗,喜不喜欢呢?”
古世隆抬起手腕,使劲晃了晃,赞叹道:
“想了一辈子,终于沾了儿子的光,我很喜欢,哈哈!”
“嘿嘿,镶钻金劳,你就可劲美吧。”古逸风逗趣道。
和老头子说着话,同时抬头看向门楣上的三字匾额:
“隆安天”。
神仙住三十三重天,希望父母高寿齐天,快活还要赛过神仙,隆安天三字显然十分合适。
也是父母名字各取一字。
老派人本来名字含义就不错,合在一起竟也十分完美。
“你小子,什么时候把书法练到这等造诣啦?
我看你都不用做生意,光卖字就能赚大钱了,这里好多人来问,我们家匾额花多少钱做的呢。”
古世隆笑着走上前道。
“不说这个,我饿了,能吃中饭了吗?”
古世隆还没搭腔,里面余穗安笑着出来,说道:
“已经在摆台了,马上就能吃,看你那样子,以前也不见你有那么着急吃午饭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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