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嘿嘿一笑,连忙问道:“我看在石头上表演的那位叫云初雪的姑娘有些眼熟,是不是曾经在哪里见过?”
“你当然见过了,她还给你斟过茶、夹过菜呢!”
“不会吧?”
朱元璋满脸震惊,虽然觉得眼熟,却没有想到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
那纯洁无瑕、温柔婉约的气质,只是看一眼便会牢牢记住,为何记忆中会如此模糊呢?
“她原本是鹿鸣居天字一号包厢的侍女,名叫百合。”
朱元璋这才恍然大悟,记忆中的印象才渐渐清晰起来。
一名普普通通的侍女,半年时间竟然能蜕变成一名气质脱俗的舞者,或许只有眼前之人才能做到吧。
看着朱元璋陷入沉思,高志云开口提醒道:“她可是我采薇阁的台柱子,你可千万别打什么坏主意啊!”
“放心吧,后宫嫔妃已经够多了,暂时没有充盈后宫的打算。”
“哼,算你识相,谁敢动她的话,我可是要拼命的。”
云初雪是自己一手培养起来的,如今可算是名扬天下,自然少不了有些人会打她的主意。
朱元璋呵呵一笑,开口调侃着:“我看初雪姑娘倒是对你一番深情,如果你肯娶回府中,那么绝对不会有人再敢有其他想法了。”
云初雪跳孔雀舞时投向高志云那深情的眼神,采薇阁在座的人可都瞧见了。
高志云怔了一下,回想起当天的情况,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上次和我在这里比剑的时候,你是不是留手了?”
昨天亲眼目睹高志云在采薇阁舞台上的精妙剑法,朱元璋在脑中演练过很多遍,每一次都无法撑过三招。
遥想当年在皇觉寺的时候,高志云除了在藏经阁看书,就是找朱元璋切磋武功,可是每次都打不过朱元璋。
可是如今,高志云那潇洒飘逸的剑法已经有大师的风范,仿佛整个天地之力都能被其所用。
尤其是最后那潇洒的一抛,难度之大令人望尘莫及。
朱元璋昨日回宫之后尝试了很多次,十步之外面对剑鞘尝试了二十余次,没有一次能够将宝剑投入剑鞘之中。
高志云当时可是背对剑鞘,而且将宝剑扔了足足两层楼那么高,足可见其对方位、角度、手感的完美掌控。
高志云倒是没有藏着掖着,开口说道:“上次只是切磋嘛,更何况还有外人在场,要给你留个面子嘛。”
朱元璋叹了一口气。
就算没有外人在,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啊!
给别人留点面子会死啊!
高志云喝了一口热茶,继续说道:“你平日里政务繁忙,疏于练习,打不过我实乃正常。而我终将有一日要出征消灭北元,为你铲除这个心腹大患,怎么能不勤加锻炼呢。我可是每天都练一个时辰的剑术呢!”
在这二十几年中,高志云学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自律。
自律的感觉有时候会让人上瘾。
而这一年,高志云学会了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享乐。
两者看似矛盾,其实是可以完美兼容的。
朱元璋的眼角有些湿润了,有一个时刻为自己打算的大哥,实乃今生最大之幸事。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高志云只好开口说道:“最后一个问题了,我等下该走了。”
朱元璋一脸不情愿,心中还有无数疑问没有得到答案呢!
舞台上的那些白色烟雾是什么?
舞台上的流水是如何设计的?
《明月几时有》的曲子是谁编写的?
《千手观音》那整齐划一的动作是如何训练的?
思索了一番,朱元璋选择了一个最想知道答案的问题:“表演结束后,舞者们身上穿的衣服是谁设计的?”
高志云呵呵一笑道:“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呢?”
说着,便朝朱元璋眨了眨眼睛。
朱元璋瞬间就明白了,既羡慕又嫉妒。
尼玛,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连女子的衣服都会设计?
尼玛,那牡丹,那百合,怎么能设计地如此栩栩如生?
尼玛,到底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呢?
高志云将茶杯中的茶一饮而尽,接着便起身就要离去。
“以往至少喝半个时辰的茶才走,今日为何着急离去?”
高志云今天的行为有些反常,朱元璋忍不住开口问道。
高志云并不打算隐瞒。
“今日是我布庄开业的日子,吉时马上就要到了,你说我急不急!”
“什么?你开布庄?”
想到纤云布庄即将开遍整个金陵城,高志云心情大好。
“那是,不然你觉得我费尽心力设计那么多漂亮的衣服只是为了给采薇阁的舞者穿的吗?”
说完,高志云迈着大步离开了御书房,只剩朱元璋一个人待在那里emo。
尼玛,开了鹿鸣居还不够吗?
尼玛,开了采薇阁还不够吗?
尼玛,老子给你的五万两黄金还不够吗?
尼玛,你的青楼技院还没开业好吗?
现在,你TMD竟然去开布庄了!
尼玛,再过段时间是不是还要开客栈啊!
抱怨归抱怨,朱元璋仍不得不佩服高志云如此聪明的策略。
采薇阁一夜成名,天下之人必然争相而至,而舞者那些精美的衣裳自然会给所有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那么开布庄来售卖这些衣裳,人们肯定会蜂拥抢购,以穿上采薇阁舞者同款衣裳为荣。
如此一来,人人争相模仿,布庄的生意必定火爆。
朱元璋服了,利用采薇阁带动布庄的生意,这么精妙的点子除了自己这位大哥外估计没人能想到。
走出皇宫的高志云望了望湛蓝的天空,心情更是愉悦。
又一门赚钱的生意开始了。
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高志云深深知道哪两类人群的钱是最好赚的。
想当初高志云在某专柜里看到一瓶叫蓝海之谜的爽肤水竟然要一千四五百的时候,两个眼珠子差点都要掉下来。
等看到无数美女为了仅剩的一瓶而撕扯对方头发的时候,高志云的眼珠子直接掉到地上,像两颗鹌鹑蛋一样滚下楼梯去了。
高志云踏入金陵中央大街的那一刻,吉时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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