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的最后一轮对决,发生在杨兰和沈涵之间。
在周进看来,第一季的《我是音乐人》,最强的两个女歌手,就是这两位了。
她们也各自是谢惠真导师战队和叶致远导师战队里的王牌。
两人作为选手,类型也相似,都称不上音乐人,只是纯粹的歌手。
而在这样的舞台上,全面的音乐人其实并不占便宜。
因为曲子本身是有创作团队负责的,选手们自己能写歌当然好,写不了歌问题也不大。
重中之重,还是舞台上的表现力。
就演唱实力而言,周进觉得杨兰和沈涵是春兰秋菊,各擅胜场。
两人大致上在一个级别。
可要是放在这种竞演舞台上,对决起来又是没什么悬念的。
沈涵肯定会被爆锤,因为音乐风格的关系。
杨兰是擅长唱大歌的学院派,而沈涵是唱爵士的。
爵士乐诞生于十九世纪的美国奥尔良,其中主要的音乐基因是蓝调和拉格泰姆,这两者都是黑人音乐。
而美国本土爵士乐最大的特点,在于即兴。
因为它的音乐基因中的黑人音乐,早年都是群体创作的。
大家在农场劳作了一天之后,围着篝火休憩,你来一段我来一段,互相补充。
就像华夏山区里的山歌似的。
最早的山歌,就是隔着山头,你来一段我来一段。
因为隔着远,说话听不清楚,必须拉长音调,再加上高低有别,山那头的人才能听清,于是慢慢就形成了山歌。
嘴里的唱词曲调,主要是为了对方能听明白自己的意思,都是即兴的。
只不过后来有些即兴创作确实好听,慢慢固定下来,世世代代口口相传。
相比于华夏五千年的历史,美国种植园历史比较近。
黑人奴隶们围着篝火歌唱,互相之间距离也近,也就不需要山歌的悠扬特性,怎么好听怎么来就是了。
大家又是累了一天,不可能休息了还在哪儿飚高音,曲调歌词什么都是比较轻松的。
而爵士乐漂洋过海来到华夏之后,因为舞台环境的变化,让即兴这个特点消失了。
毕竟这是音乐的舶来品,多少上了点档次,舞台都比较正规。
歌手要是在这种舞台上敢即兴演唱,观众是不是接受不清楚,反正老板的心脏受不了。
不过,哪怕不即兴,那种轻松愉快的音乐特质,还是要表现出来的。
至少要装作即兴的样子。
沈涵是一把女中音,乐感特别好,唱爵士的味儿非常正。
下午录制的第一首歌,她再次证明了自己在这方面的能力。
周进听得出来,这首曲子不是原创的。
美国的一首经典爵士歌曲,编曲重新做,歌词也重新填了。
这种改编歌曲,在节目规则上是被允许的。
实际上之前的几轮比赛里,类似的歌曲并不少见。
整体下来,改编歌曲的成绩,会比纯粹的原创歌曲稳定一些。
上限没那么高,可至少能保下限。
毕竟观众耳朵里相对熟悉的旋律,这多少是一种优势。
只不过因为节目性质的关系,观众们大多还是希望听到一首全新歌曲的。
所以票数也不可能太高。
周进听着沈涵这首爵士乐,也就看懂了叶致远在这一轮对决的比赛策略。
因为整体编曲优势的缘故,再加上关志杰的爆发,这位王牌音乐人应该是预料到前三轮会领先。
所以面对对方最强的杨兰,他选择求稳,别被拉下太多票数就行了。
这首改编的爵士乐,沈涵发挥很稳定,听感极佳。
而因为爵士乐本身的轻松特性,整个比赛的氛围也逐渐降温了。
沈涵这样的表现,周进觉得已经无可挑剔。
爵士乐本身没高音,张力有限,对上一般选手可以,碰上杨兰这种肯定是赢不了的。
只要发挥出轻松怡人的音乐特点,自己的演唱不出错,这就很可以了。
沈涵一曲唱罢,现场掌声如潮。
第二现场里,在美国混迹了几年的秦魏,也少见地鼓起了掌,说道:
“国内的歌手,能把爵士唱出这种味道,真不容易。”
钱斌问道:“你唱爵士的话,能比过她吗?”
“比不过。”秦魏痛快地摇摇头,“沈涵这嗓子,唱爵士算是得天独厚的,我就算乐感不比她差,嗓子也不如她。
再说了,在这种舞台上,我唱雷鬼进待了定区,她唱爵士凭什么不进待定区啊?
我算是看明白了,西洋音乐在这儿就是水土不服。
就该跟周进似的,怎么俗怎么来。
什么爱你孤身走暗巷之类的……”
此时蒋云打断道:“哎呀,秦魏你闭嘴,杨兰要开始唱了。”
……
上都希尔顿酒店,顶层总统套房。
下午一点,正在倒时差的伊莲泰勒,终于睡醒了。
她这次来华夏,我是音乐人里的对唱并不是主要活动。
东亚三国演唱会的筹备,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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