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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师出有名救荒盗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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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师出有名救荒盗墓 第(1/2)页

民国年间,盗墓的原因五花八门。有一起由头是——救荒。这件事情,发生于AH省寿县境内。

有历史的地方肯定有宝,寿县就是这样;而有宝的地方,盗墓贼肯定就多,寿县也是这样。

民国年间,AH寿县一带发生了不少盗墓活动,除了本书说到的张子清、朱旭初、庞子安盗墓外,影响最大的还有这次的“救荒盗墓”以及抗战开始的“李品仙盗墓”。

还有……

救荒盗墓的发起者名义上是乡绅之流,实则是当时的县长唐明友、县警署署长陈布林,以及他们的幕后“保护伞”古沛然。

就像张子清盗墓一样,都是在他们的授意之下,只不过这次的名头看似冠冕堂皇些罢了!

在寿县,最让民国盗墓贼感兴趣的,是境内分布广泛的楚文化遗址。

楚人东徙,楚国最后一个都城便在寿县境内。楚王及其王室成员死后,均葬于寿春的东南远郊。

这里东至大古堆集,西至瓦埠湖,南至庄墓桥,北至赖山集,在其百余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古冢比较集中,是楚王及贵族墓葬区。

而着名的“李三古堆”就在其中。

除了有名的李三古堆,附近还有“赵家古堆”、“斗笠古堆”,另有几个较大的古堆已陷入瓦埠湖中,一些中、小土冢大多已经夷为耕地……

此即《越绝书》(卷二)所谓,“寿春东凫陵亢者,古诸侯王所葬也。”

古沛然、唐明友熟读古史,是深知他们祖上冒青烟,在这么一个地方做了官,这是上天的眷顾,不盗白不盗,不得白不得。

但是民国虽然懦弱,却也懂得敬祖慕宗,对于祖国的千年文明,也制定出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所以古沛然之流,于不敢明目张胆之际,巧使暗计,巧立名目,以蔽天下人耳目。

寿县朱家集镇(今划属长丰县杨公镇)境内的李三古堆,当地人俗称“离散古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考古报道中多称“李三孤堆”。

在李三古堆东北约5公里处有一个“大古堆”,其封土比原来的李三古堆还要高大;而在李三古堆西北约5公里有一个“小古堆”。

李三古堆——大古堆——小古堆,这三座墓分别坐落在一个巨大的等腰三角形的三个角上。

这是楚人的一种葬俗,还是无意中形成的“葬三角”①,目前考古、民俗专家仍未揭开其中谜团。

李三夫妇被不明身份的人救走后,唐明友、陈布林开初以为是卧龙山“一只虎”彭一虎所为,理由是查李三为彭一虎的连襟,倪玉霞系“包打一面”倪海霞的亲妹妹。

所以有派保安团一个营进剿卧龙山之事。

可是那次却被彭一虎们成功突围。不仅成功突围,还用机枪射杀了保安团十几名官兵,缴去一挺机枪和十几支长枪及弹药。

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事件。

这令唐明友和陈布林们不敢小觑彭一虎。

为了免除后患,唐明友将彭一虎的情况上报行署,请求派国军史保国团进寿主剿,以安地方。

上峰予以批准。史团开进寿县。可是彭一虎得知消息遁逃,下落不明。

其时,柯岩的先遣队仍在寿县境内追查张子清盗墓案。唐明友与陈布林得知李三夫妇并没落入柯岩的手中,方才放下了心。

柯岩以在李三古堆盗挖现场找到洛阳铲,而这批洛阳铲乃警方收缴考古队之物为名,进县衙找到唐明友,质问唐是否知道张子清盗墓?唐明友坚称此乃张子清个人行为,与县府无关,云云。

因而,柯岩等人再次无功而返,回了南京。

从此,唐明友、陈布林等更是变本加厉,他们在继续打李三古堆的主意。

时值AH境内灾荒连连,先是淮河流域发生大水灾,寿县一带灾情尤重;继而又发生旱灾,大量灾民饥寒交迫、背井离乡,百姓身陷水深火热之中。

有灾荒就有救荒,然政府正在打内战,而救荒的范围又大,于是乎,有人就想到了盗墓。

据说当时提出盗墓救荒者,乃

朱家集国民党联保主任朱文新及保长汪三荃,他们找到当时的朱家集镇镇长刘耀文。

朱、汪说李三古堆决不是一个寻常的古堆,既然有人能盗挖出三百多件古物,其中必定还有埋藏,主张将那古堆继续开挖。

民国文物市场当时已兴起,“古董值钱”大家都知道。如果挖出古物卖得了钱,不就可以作为“救灾”之用吗?

“救灾”怎么会想起挖李三古堆?

朱、汪明析原委:当地农民在兴修水利、犁田耙地时每每就会发现古物,不时有零星古物出现。

最大的一次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当地农民在古堆附近农田犁田耙地时,发现不少鼎、壶、簋、镐等青铜器,还有带钩、镜、车马饰具等。

这些古物被古董商收走后,获利甚丰。

刘耀文正苦于无救荒良策,听了朱、汪二人的建议,觉得不妨试试。但他作不了主,于是将此建议上报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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